專題論述 第六輯

專題論述 第六輯之八【不使人間造業錢】(1)

2019.09.15更新

【不使人間造業錢】

 

 

一般人總認為支使錢財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對於金錢使喚的作用力以及取得的方式,並未衡量出它與個人修持的利害關係。金錢不長眼睛只認拿得起的人,但痛苦卻專挑放不下的臉,所以凡人壞品敗名十之八九都為錢財。錢財的所得與支使之間,存在著好因與壞業的因果對待。「不使人間造業錢」的專題不外乎希望大家正視金錢來去的始末。

 

 

 

■建立正確的金錢觀

 

 

民國八十七、八十八年這兩年是蠱惑人心的年份,許多人開始貪心四起,不但潛在的慾望無法遏止,甚而以身試法。這兩年的時空有一種聳動的機緣,會挑起很多人心中的慾望之神,讓他們在聲色犬馬中無限制的追逐金錢,因此每一個人都應該正視自己的金錢觀及面對的態度,以去除可能引發誘惑的張力,這是處在二十一世紀的人類,應該先知先覺的部分。記得小時候向父母親要零用錢時,都是以角為單位,那個時候鄰里有人中了愛國獎券二十萬元,就已經變成大富翁了,但現在的三十萬,卻只夠一個大學生半學期的花費。人類的心理會透過數字遊戲產生自我膨脹,而後開始調升自認為合理的金錢數字以為安全係數,並朝這個數字開始永無止盡的追求。從貨幣的使用習慣來談,過去母親買菜時,還會跟菜販要幾根蔥蒜什麼的,那時錢都從皮包裡一分一角拿來拿去的;但改用信用卡後的今天,因為沒看到錢出去,很多人便漫無節制的花錢,於是愈刷愈多。可見人類的心思已隨著使用習慣改變而不自知,無形之中數據自然愈弄愈大,接著便開始汲汲經營於財富,以滿足自認為的生活水平,世俗中能夠擋住這股經濟洪流,並抓住人與金錢脈動關係的人,畢竟少之又少。

 

從矗立的山形走勢可以看出一座山能不能出貴丁,也就是說雄偉峻傲的山形可以出貴丁、總統、皇帝或省長、鄉長等人才,相對於此也有「山粗則人蠢」的說法。從山的走勢可以看人,從水的走勢則可看財,也就是從水的流向和水局;有人曾說王永慶先生因為祖墳在青潭才致富,因為那裡的水局很大,所以他的財局當然豐厚。只要有人就有土、有財,而財又有大財、中財和小財,人人都可以憑著一己之力賺錢過日子。做生意的人如果請過堪輿師,就知道做店面生意需要考慮車水馬龍的狀態,因為車水馬龍象徵著地方流向的財,人潮的走向也是一種看得到的貢獻財。財出在水,丁出在山,人則出在勢;人會出勢也會仗勢,所以俗話說:「人朝勢走,西瓜偎大邊。」意謂著:當人一有勢,並且仗著勢走時,必然會產生詐的心態。詐代表虛偽與欺騙,欺就是硬拗,這是有勢力者取得造業之財常犯的錯誤;然一旦取得造業之財,其後必然會帶來很多不好的因果。任何一個做壞事的人都有他充份的藉口,有個小偷就曾很認真的說:「當賊或做強盜的人都覺得天下有神,因為聖經為他們帶來光明,金錢為他們帶來溫暖。佛光永遠贏不了金光。」因此,凡人壞品敗名十之八九都是為錢財而來。人每天在用錢,但不見得瞭解金錢和自己的關係。報章雜誌上有關作奸犯科的報導,都只是訊息面的披露,但若仔細分析起來,就會驚訝於有許多造業之財一直環繞在我們身邊,一不小心就可能沾染到。因此,當我們在看待自己口袋裡的鈔票時,應該要有一個正確的看法,那就是我們口袋中的錢要敢寫上給錢那個人的名字,這就表示來路正當,如果不敢寫上某人的名字,就代表來路有問題。

 

 

 

■錢財獲得不能損陰德敗因果

 

 

三十一世紀前人類經歷過無數的浩劫,包括大自然災害以及戰爭等等,而今天人類要面對的最大危機則是自身永無止盡的慾望。現在的商人就是過去的戰將,過去的戰將只要看到比自己弱小的國家,就帶兵攻城掠地的將對方打倒,而後收歸對方的國土、金銀財寶等為戰利品;現代商人雖然不是用攻打的方式,但商人搬有運無的求謀行徑,與戰爭的角度是一樣的,這種錢財若得手,所報的業就會敗到自己的種。前陣子神戶大地震之所以發生,可能與過去神戶是個殺戮戰場有關,因為那裡有許多牛隻基於外銷需要而被宰殺,神戶這個地方也因此無法超脫。島國日本甚至還在當地引發第一次世界大戰,引發戰爭所得到的錢財是寰宇之中最嚴重的傷種之財,凡人百姓比較不可能挑起這種對待,但也要引為警惕。

 

接著談到政治財,政治財就是搜刮百姓的血汗錢而得到的財,這種行為會傷害一個國家延續後代的資質之財,不但對大環境產生嚴重影響,也與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民國七十年時,臺灣的不動產並沒有因為外匯存底、市場競爭與物價膨脹而抬高,但到了民國七十六、七十七年時,在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炒作下,讓許多升斗小民想要租間破屋殘垣,或買個一磚半瓦來住,都得耗盡畢生的精力才能辦到,期間還要每天工作,不能有所中斷。其實千年田地八百主,土地實在不應該屬於某人,也不是因為某個人現在是地主,這塊土地就有了歸屬,因為在你之前,還存在著很多個以前的地主。而且過去有很多人必須靠這塊地來求取營生,誰知今天落在你手上卻變成獲取暴利的工具,那麼上輩子曾在這裡耕作的人,當他們再轉回來時,豈不是沒有房子可住了!每一個人都必須用正確的觀念來看待手上拿到的錢財,也許它所帶動的是一種財富,但對同樣居住在這裡的百姓的福份而言,卻已經損到陰德。能一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是上天的旨意,任何人都不能憑藉個人因特殊關係所獲得的傲人財富,也就是翻雲覆雨之財,而謀奪他人的生存權利。

 

在這塊土地上生存的每一個人,不管薪水所得或營利所得都必須固定繳交稅額,這就是國家與人民的契約行為。人民願意在這個地方當公民,就得和國家訂合約,照法律的規定繳稅,並接受國家的法律管理;相對的國家也要盡照顧人民生命安全的義務,責任與義務是相互對等的。令人心寒的是,有人卻將人民繳納的稅金當成可以予取予求的公門之財,我們可以從很多公共工程的粗糙品質、偷工減料,以及電視傳媒所報導的一些對百姓納稅錢予取予求的貪贓枉法情事來瞭解。這種錢財若拿在手上,未來那個人的細胞分裂可能就會出問題,癌症就是這樣跟著來的。也許有人覺得自己養生有道,不會發生這種事情,但養生有道只在於個人認為的規律作息,事實上,在拿取的過程中,每個納稅金都是百姓的細胞,其中一分一毫都是他們的血汗累積來的,現在居然被你一手拿走,細胞分裂自然會出問題,這就是因果。